知悉国家秘密,是指合法了解、掌握国家秘密.知悉国家秘密的原则是:根据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不是政治待遇,更不能以行政级别的高低来确定知悉国家秘密的范围.确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是定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保密工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 国家秘密知悉范围是指可以合法知悉国家秘密内容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范围.这个范围如何介定或限定呢?一、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限定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工作需要原则.这是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基本原则,应当严格执行.2.最小化原则.这是限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一项重要原则.3.具体化原则.这是保证保密责任落实到人的制度保障.二、限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应当注意的问题:1.注意区分接触范围和知悉范围.2.注意区分知悉范围变更与密级、保密期限变更的不同.3.注意区分保密法第十六条与第十八.条有关国家秘密知悉范围规定的不同.
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机关、单位负责人2113国家秘密5261的范围: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4102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1653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或外交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有关的问题作了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人员.国家秘密的变更,应按照国家秘密确定程序进行并作出书面记录.国家秘密变更后,原定密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重新做出国家秘密标志,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