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全党上下努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今天,每名党员都应该熟知牢记这100条.100条党纪党规也是人民出版社《党员必须牢记的100条党规党纪解读》一书的目录.第一章 政治纪律1.严禁公开发表反党言论2.严禁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我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
第八十三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
第一百三十九条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较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者,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重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主要领导责任者,根据损失的数额及影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从条例上看,它和之前的条例比起来有三个特点: 一是纪法分开: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删除,党纪严于法律.条例修订: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修订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修订后,条例从原来的3编、15章、17
第六十六条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