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供热管理,维护供热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单位和用户、与供热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供热设施建设,均应遵守本
只好交了.痪. 根据规定,用户不得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和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贺科长告诉记者,市民私自放水处罚标准是从供暖开始算起,截至放水被发现,按照供热公司标准供热压力下每小时的水流量进行累计,收取补偿损失. 如果家中暖气不热,或出现温度不高情况,市民可以先问问邻居家的供热情况,若是整楼都出现不热情况,需要及时找维修人员检查.
据我所知,目前国家对供热方面还没有统一的管理条例,都是地区级管理办法,比如 《北京采暖供热办法》
【1】根据本市《供热条例》不按时供暖的, 可以向公共事业局(处)举报, 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罚款. 给供热公司领导批评,处罚.【2】用热户可以提供证据, 要求供热公司在停热天数,温度不达标天数,给用户退费.【3】我从2008年开始起, 每年都在和供热公司打官司. 因为停热天数和供热温度不达标问题.供热面积多算问题,要求退这些费. 官司没有输过.
以沈阳市为例,不交暖气费私开阀门令其拆除、恢复原状,并罚款三千至五千元.根据《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第六条 对公民、企事业单位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一)阻挠、影响供暖人员正常维修暖气等供暖设施的,罚款
会被物业公司罚款,会被物业公司列入不守信用用户,物业公司可按照《治安处罚法》标准报案,交由司法机关处理.1.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热法是不允许偷开暖气的.各地的规定会有差异,建议查查当地的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看看具体
国家尚未出台供热管理条例或管理规范,各省、市、自治区有地方立法,有各自的《城镇供热管理条例》或《供热规理规定》、《供热管理办法》来调整规范供热管理行为.
供暖管理办公室,是职权部门,如果用户违规在先,确实是可以罚款的.如果单位没有东西可执行,法人是要收牵连的.
好像在我们网站的供热条例里看到过.
私自增加一组暖气已经违反了供热办法,属于盗热行为.如果供热公司知道就会联合执法机构进行处理,处罚标准是当地的供热管理办法.如果家所处的位置是顶楼或者反大山的,由于室内供热不达标,可以向供热公司申请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