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值的
在文言文“石奢者,楚昭王相也”一文中,石奢和李离这两个人都是奉公守法、坚贞自守、勇于担当的人,他们的过失即使已经得到了君王的赦免,自己也不会原谅自己.
王戎七岁,尝与诸小儿游.看道旁李树多子折枝.诸儿竞走取之.唯戎不动.人问之,答曰:“树在道边而多子,此必苦李.”取之信然. 谢仁祖年八岁,谢豫章将送客.尔时语已神悟,自参上流.诸人咸共叹之,曰:" 年少,一坐之颜回." 仁祖曰:" 坐无尼父,焉别颜回?" 王戎幼而颖悟,七岁神童.谢仁祖八岁神悟.有颜回之誉.所以两人的共同特点是:小时候都是神童,能够见微知著,从细小的地方看破深邃.
石奢和李离以身殉法,维护了君主和纲纪的尊严.
这个当中我觉得人物的形象特点其实就是比较的正直和友善,所以才会这样做,我们应该可以理解的.
原文: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
王戎(234-305),字冲,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北)人.西晋名士,“竹林七贤”之一.官至司徒,封安丰侯.永兴二年(305年)卒,谥元侯.王戎七岁,尝与诸小儿游.看道边李树多子折枝,诸儿竞走取之,唯王戎不动.人问之,答曰
石奢说:“不偏袒自己父亲,不是孝子;不遵守王法,不是忠臣.您赦免我的罪责,是主上的恩惠;服刑而死,则是为臣的职责.”李离说:“法官断案有法规,错判刑就要亲自受刑,错杀人就要以死偿命.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