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他们,这是刑事自诉案件.但是前提你必须有充分的证据. 对于派出所的不作为,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拘留或罚款:(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轻微伤可以按治安处罚条例处理,派出所拖着不处理,可以找派出所领导询问案子进展.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可以按行政不作为发起行政诉讼. 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立案受理后从调查取证到行政处罚需要
治安案件办案期为30天,可延长30天,追诉期为6个月,首先确定派出所是否受案,如果已经受案,就书面提出不调解(留存证据),如果超过60天没有处理,可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
可以先到该所得上级机关要求监督,还没有作用可以到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轻微伤你自己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不会不办的,通过你的描述,案件应该已经立为刑事案件了,那么你就不用太担心.如果派出所确实不作为的话,你可以向上级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或是去检察院执法监督部门投诉.
故意伤人案件已经经过验伤是轻微伤的,属于治安案件.派出所一直拖着不处理的,除了自己催促、听取处置民警意见外,你觉得有包庇嫌疑的,可以直接打110投诉并讲明包庇情况.然后就会有公安部门督察会下来调查处理的.
对你们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根据你的陈述,派出所的行为还是谈不上严重的不作为.首先,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对于邻里纠纷引起的轻伤案件的处理,还是以调解为主,调解不了的,公安机关应当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其次,调解是有个过程的,一个两个月比较正常,没有一定的时间来缓冲,双方都不可能心平气和的来谈.再次,公安机关的调解是双方自愿,因此公安机关是没有权力强制加害方出医疗费.最后,建议你们委托个律师,虽然需要花律师费,但能避免一家人都拖在这个事情上,你们也要对司法机关有信心,正义有时会来的晚一些,但总会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