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广电服务公司的借款逾期后未能清偿借款及利息,信用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该纠纷经法院判决:一、被告广电服务公司给付原告信用社贷款本金80 万元及相应利息;二、被告广电局承担借款债务的 50%连带清偿责任;三、汽车总站以其
企业资金占用费和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应计利息增加 应收账应计利息=应收账款占用资金*资本成本 应收账款占用资金=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变动成本率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日销售额*平均收现期 企业资金占用费 指非金融机构之间(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贷资金以及商务活动中预收预付款项而收支的利息额 资金占用费的多少取决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再由双方协商确定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所需要的利率.可以说资金占用费可以算得上是企业之间变相的贷款.
⑴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
不合理,理由如下,应该公司跟收货方要,跟你没关系吧.目前企业间的赊销业务日益频繁,时常出现买方延付货款的现象,为此,买方需支付违约金或延期付款利息.此项经济业务与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有所不同,其利息收入应视为主营业务的价外收入,列入主营业务收入.按现行税法规定,所谓价外费用,是指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款、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等,此项收入应与主营业务收入适用同一税种、税率、不能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入帐,更不能冲减“财务费用”.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利息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资金″可以!"定金″或许不通!!!
在规定范围内可以扣除
你们可以主张租金、违约金、滞纳金(合同约定)、利息,资金占用费法律上并未保护,不能作为诉讼请求.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拍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依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滞纳金和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资金占用费,允许税前扣除.
资金占用费=本金*借款利息率-保护性存款*存款利息率
资金占用费对于卖家而言大致的前提条件是赊销,即欠账.因钢材属于大宗生产资料,钢材贸易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钢贸企业的上游也就是钢厂是不会给钢贸企业欠账的.钢贸企业只有缴付全款以后钢厂才回对其发货,故钢贸企业的资金周转流畅是非常重要的.资金占用费的意思初步判断,应该是指,在买卖双方合同约定付款期到后,买房因各种原因未能实现付款的情况,买方要求需方支付的利息(或者违约金).或者是卖方给买方事先垫付的订货款所收取的变相贷款利息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