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是指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形式,或履行一定的手续,解除某一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使其不再受到保密法律法规及保密管理措施限制的过程.某一国家秘密事项解密后,就不再作为国家秘密进行管理,也不再受国家保密
(一)自行解密.凡保密期限届满的国家秘密事项,即自行解密,无需办理解密手续,也不另行通知. (二)经主管机关、单位正式公布后,即视为解密并免除通知. (三)提前解密.保密期限尚未届满的国家秘密事项,由于情况发生变化,该事项公开后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不会造成损害;从全局衡量,该事项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可以及时解密,并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 (四)按上级和有关保密工作部门通知解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应当根据下列情形之一,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及时变更:(一)该事项泄露后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发生明显变化的;(二)因为工作需要,原接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保密资格:(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密资格的;(二)擅自引入外商投资或雇用外籍人员的;(三)出租、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
机关、单位发现本机关、本单位国家秘密的确定、 变更和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纠正;上级机关、单位发现下级机 关、单位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通知其纠正,也可以直接纠正.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变更密级、保密期限或者知悉范围: (一) 定密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科学技术保密事项范围已经发生变化的; (二) 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会发生明显变化的.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由其上级机关、单位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关、单位应当对所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或者知悉范围及时作出变更:(一)定密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者保密事项范围发生变化的;(二)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发生明显变化的.必要时,上级机关、单位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变更下级机关、单位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或者知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