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他们,这是刑事自诉案件.但是前提你必须有充分的证据. 对于派出所的不作为,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在接受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要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你要是受害人的话,可以积极提供有
向上级部门反映举报,比如向市级公安局反映举报.
治安案件办案期为30天,可延长30天,追诉期为6个月,首先确定派出所是否受案,如果已经受案,就书面提出不调解(留存证据),如果超过60天没有处理,可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
不会不办的,通过你的描述,案件应该已经立为刑事案件了,那么你就不用太担心.如果派出所确实不作为的话,你可以向上级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或是去检察院执法监督部门投诉.
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队反映派出所不作为,你也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进行法律监督,建议或指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并及时开展侦查工作 到上级公安局报案,如果他们推倒地方公安局,你就把情况告诉他们,如果双方都不办理,只能通过法院起诉地方公安局 一、向该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控告; 二、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控告; 三、向检察院就公安机关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进行举报、控告.
派出所在接到报案后先初步审查报案材料,立案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这里的侦查没有时间的限制.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特殊情况可以经批准延长. 侦查羁押一般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 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希望对您有帮助.
可以先到该所得上级机关要求监督,还没有作用可以到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派出所故意把案件拖延不办理属于行政不作为.你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10.
搜集证据的上级公安部门投诉,说不定连派出所的差劲民警一起收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