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你自己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他们,这是刑事自诉案件.但是前提你必须有充分的证据. 对于派出所的不作为,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
治安案件办案期为30天,可延长30天,追诉期为6个月,首先确定派出所是否受案,如果已经受案,就书面提出不调解(留存证据),如果超过60天没有处理,可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
轻微伤可以按治安处罚条例处理,派出所拖着不处理,可以找派出所领导询问案子进展.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可以按行政不作为发起行政诉讼. 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立案受理后从调查取证到行政处罚需要
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队反映派出所不作为,你也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进行法律监督,建议或指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并及时开展侦查工作 到上级公安局报案,如果他们推倒地方公安局,你就把情况告诉他们,如果双方都不办理,只能通过法院起诉地方公安局 一、向该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控告; 二、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控告; 三、向检察院就公安机关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进行举报、控告.
不会不办的,通过你的描述,案件应该已经立为刑事案件了,那么你就不用太担心.如果派出所确实不作为的话,你可以向上级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或是去检察院执法监督部门投诉.
打人后,对方拖着不解决,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4b893e5b19e31333365633933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查处.对于造成的民事损失,依法也可以要求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
可以先到该所得上级机关要求监督,还没有作用可以到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故意伤人案件已经经过验伤是轻微伤的,属于治安案件.派出所一直拖着不处理的,除了自己催促、听取处置民警意见外,你觉得有包庇嫌疑的,可以直接打110投诉并讲明包庇情况.然后就会有公安部门督察会下来调查处理的.
被殴打致伤,如果派出所渎职不作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