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性质:民办养老院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市-番禺区
具体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石北工业路237号B栋 联系人:韦璇欣 服务:待完善 入住对象:自理 半自理/半失能/介助 不能自理/失能卧床/介护 特护
收费标准 详情请致电收费标准因人而异,需要根据对长者的健康评估等级及所选房型来确定价格,另外长者在饮食上有特殊要求或者需要做康复、医疗护理等等,也会有不同的收费,所以在没了解到长者具体情况和家属需求点之前难以说出一个标准,敬请理解。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机构介绍百悦百泰城市颐养中心隶属于广东百悦百泰养老投资有限公司,是由广东祥利集团投资,祥利百悦养老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主持承建,以生机养老、医养结合为理念的新型养老照护机构。本中心为长者提供全日制养老护理、康复理疗、健康膳食、日间照护、文娱活动、长者学堂等综合性服务。此外,也为周边小区的长者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照护服务。
投资商广东祥利集团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涵盖多种市场投资领域的大型综合国际化企业。投资项目涉及工程建设、酒店、物业管理、贸易投资、教育、养老、医疗等多元化产业,集团业务遍及广东、香港、云南、山东、加拿大等海内外多个国家和地区,总资产高达100亿元。
“用心筑家、幸福客户”,祥利集团成功投资开发“大一山庄”“祥利上城”“班芙小镇”“金海花园”“半山翠庭”等系列精品项目。同时集团还在加拿大成功运营多个房地产项目,2017年起,祥利集团将斥巨资在广州、阳江、清远、昆明等地开拓养老产业,成为中国五心级颐养服务引领品牌。
广州百悦百泰(番禺)城市颐养中心于2018年6月6日正式开放入住,园区占地面积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总房间数211间,总床位数600个,是番禺地区较大规模的养老机构。番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已经批复建立“百悦百泰综合医院”,响应政府的号召与市民长者朋友的需要,打造一个医养结合的养老福地。中心建设运营短短一年,就得到广东省民政厅的最高认可与评定,被评为“广东省五星级养老机构”。同时凭借优质的服务及环境设施,深受广大长者及家属好评,得到各级主管部门及业界的认可,获得“医养结合示范基地”称号、全国旅居养老合作单位、2019羊城金牌养老机构评选“最佳养老机构”、第15届精瑞人居奖养老及适老化项目(我国住宅产业领域唯一国家级科技奖项)等一系列荣誉。
机构设施 暂无详细介绍,具体详情请致电咨询! 服务介绍1.美好的一天从笑容开始。每天早上08:00带上我们的笑容和亲切的问候,为您带
2.美好一天的开始。
3.夜间安睡,我们继续为您保驾护航。00:00我们在悄悄查房。
4.想您所想,急您所急。中心24h值班,我们会及时了解及满足您的需求。中心内紧急呼叫3分钟到位。
5.您的健康,我们的心愿。每个月我们有专业的人员为您进行一次体检分析,减低您的不良因素风险。联合广东省中医院名中医定期为您提供卫生保健指导,满足您的身心需求(2次/月)。根据医嘱,提醒服药。
6.“吃,喝,玩,乐”一个都不能少。我们会根据您的饮食习惯,结合中心营养师建议,提供订餐服务,送餐到楼层。中心的社工会根据您的兴趣,组织您参与院内文娱活动、体育活动及各种兴趣活动,您的生活会丰富多彩(1次/周)。
7.还您一个舒适清洁干净的家。我们每天会为您打扫房间,我们一起把头柜整理摆设整齐,卫生间清洁干净,保持环境清洁,空气清新无异味。定期为您清洗床上用品(1次/周)。
8.还有保持年轻漂亮的秘籍。无论60岁,71岁,82岁,93岁,我们还是那个“帅老头”和漂亮的“老太太”,我们会督促您的个人卫生,偶尔画个淡妆,保持仪表整洁。培养您健康的生活习惯。
入住须知 入住前准备1、凡自愿来我中心养老、护理、康复者均可预约入住。2、患有法定传染病、精神病者不得入住。3、本人或亲属均可作为入住申请者。4、入住申请者请充分了解中心居住的内外环境设施和内容,如实填写中心预约申请表。5、中心根据预约申请表给予综合信息初步评估及床位安排计划并通知申请者领阅本入住须知。 交通方式 地铁2号线会江站A出口坐番187或番145到大维村下地铁三号线大石站A 出口坐番187或番185站到大维村下 温馨提示此页面显示的信息来源于机构,本网站虽已严格审核,但也不能完全确保所描述信息的有效性,在确定入住之前您需要:
1、电话确认是否还有床位?价格具体多少?押金及其他一次性收费为多少?是否可退?
2、说明老人实际情况,确认老人是否符合机构的接收标准,机构能够提供哪些服务?
3、实地去参观机构,查看机构实际情况是否与本页面描述相符。
4、仔细阅读入住须知:
(1)凡入住本院的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2)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
(3)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自查自报,自负责任,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4)入住本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5)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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