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性质:公建民营养老院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市-江宁区
具体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土桥社区桂园西路190号 联系人:唐先生 服务:医保定点 入住对象:半自理/半失能/介助 不能自理/失能卧床/介护 特护
收费标准 详情请致电收费标准因人而异,需要根据对长者的健康评估等级及所选房型来确定价格,另外长者在饮食上有特殊要求或者需要做康复、医疗护理等等,也会有不同的收费,所以在没了解到长者具体情况和家属需求点之前难以说出一个标准,敬请理解。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机构介绍 机构设施 服务介绍 入住须知尊敬的入住人员及家属:
首先向您及您的家属表示热烈的欢迎,为了使您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入住手续,也希望在将来的日子里,在大家的支持和配合下,我们的服务能够得到你们的满意!现将入住流程及后期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关于入住条件:1、性格脾气、生活、行为习惯等适合过集体生活。2、无传染病和精神类疾病、无暴力倾向及攻击行为。3、申请入住老人持有南京市户口,或至少有一名子女持有南京市户口且在南京市内有固定居所,淳化街道户籍老人优先。●关于体检:
1、新入院的老人入住前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项目:一般内外科、五官、大小便常规、血常规、胸透、B超、肝肾功能、输血四项(梅毒、艾滋病、丙肝、乙肝)、血糖、血脂、心电图,项目必须齐全,便于我们建立健康档案,掌握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老人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有效。2、如体检发现老人患有传染病,本院将拒绝接收老人入住;3、已入住老人如出现传染病体征,须无条件离院,经明确诊断传染体征消失后方可返院。●关于入住须提供的资料:1、老人及监护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近期2寸蓝底照片四张;3、入住保证金、首月代养费、其他首次入住时的相关费用(现金方式收取;4、夫妻同住提供结婚证。●关于日常用品:老人入院时,我院将为老人统一发放三件套*2、子母被*1、枕芯*1、床垫*1、凉席*1,费用为650元,另代收杂费发放日常用品,需配备物品见附件清单。●关于个人物品:1、不得将个人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 奢饰品、古玩字画、收藏品等)带入我院,以免丢失;2、如老人未按规定执行,物品丢失后我院概不负责;3、大型家具、大功率电器及大型步行器等不能带入院内;4、在院期间如遇紧急情况,我院可使用医疗备用金先行垫付现金。●关于护理级别调整:1、在15天的试住期内,院方根据老人的实际生理及心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家属反馈,签订相关协议;2、入住以后,院方每年对老人的综合情况进行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护理级别;3、如老人身体发生特殊情况时可进行评估,并相应调整护理级别;4、居住在非全护理区域的非全护理老人,因综合情况发生变化确定护理级别调整为全护理者,须转至全护理区域。●关于出门证:1、身体情况允许的老人,经保证人(监护人)同意,签订入住协议后可以办理出门证;2、无出门证的老人外出,需到护理办公室办理临时出门手续,由家属签字并接送;3、老人外出期间如有意外,一切后果均由老人或家属承担。●关于请假的规定:1、床位费全额支付,不退费。2、护理费的退费原则为以10天为单位计算退还。连续请假未满10天,不退护理费;3、伙食费按天退款,连续(含跨月份)十天以上(含十天)未在中心用餐,伙食费按天退款。但连续未用餐时间不足十天(即9天及以下)的,不退伙食费。●关于意外事故:1、老人入住期间,非院方原因发生的自杀、自残、摔伤、烫伤、走失等意外事故,院方概不负责;2、由于入住老人的原因造成院方财产或其他老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时由肇事老人或其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保证人对此负连带责任。●关于安全的规定:1、老人入院期间不得携带任何管理制刀具、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有安全隐患的用具;2、如果因老人或家属私自携带刀具和易燃易爆品等不安全用具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老人及家属承担全部责任;3、老人房间内及公共区域全面禁烟,吸烟请到指定吸烟点,吸烟后请及时将烟头熄灭,老人亲友不得在院内任何区域内吸烟。●关于膳食的规定:1、为保障老人食品卫生、老人三餐均由工作人员全程配送,老人及家属请勿自行拿取;2、护理区的冰箱只放置家属送来的熟食及老人需要冷藏的药物,水果及生鲜食品请不要放入冰箱;3、冰箱内荤菜熟食保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4、微波炉加热或打开水时可能发生烫伤,如有需求请告知工作人员;5、不得用微波炉加工生食。●关于外出就医和陪护:1、当老人身体或精神出现状况时,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保证人(监护人)或其他家属并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拨打120将老人送到医院进行治疗;2、老人身体不适需要外出就医的,若监护人及其他紧急联系人无法及时赶到时经监护人同意,我院可安排工作人员送医,但不提供医院陪护服务。送医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老人及监护人承担(含陪护人员服务费)。3、因保证人(监护人)或家属原因耽误医院抢救签字(陪护人员无权签字)引发不良后果的,由保证人(监护人)或家属承担全责;4、全护理的老人由护理人员为其进行洗澡及其他生活照料,自理的老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护理人员监护与协助下洗澡,以免发生意外;5、如因老人私自洗澡造成的意外,后果由老人及家属承担。●关于精神障碍老人的规定:1、对于患有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的老人不适宜入住我院;2、对于认知障碍的老人,应按院内医生的要求及时进行精神疾病的会诊,按医嘱服用精神类药物;3、保证人(监护人)或家属老人不予配合的,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入住协议。●关于药物的规定:老人外出治疗回院后,家属应向医生提供出院小结,以便记录备案及进一步观察和治疗。●关于其他的规定:1、入住中心须经资料提供、体检、评估、家访、试住、试住转常住等必经流程,填写入住申请审批表。2、根据《老人入住通知单》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前请按要求准备物品,不符合要求的,拒绝办理手续。房间内个人物品由个人保管,公共物品与室友共同保管,水电费春秋季节免费,冬夏季节100元/月(12月1月2月7月8月9月)。4、颐养院仅接待老人监护人办理住养手续,家属必须为老人购买老年人意外险。5、通过评估审核后,中心会对老人做家访,家访费100元/人,监护人须提前预交。如老人入住一个月后转为常住,家访费返还。原则上,近距离家访费免交通费,较远距离先加收50元,按实际产生费结算。6、通过家访后,行政部电话通知家属,预约入住时间,老人方可入住中心。 温馨提示此页面显示的信息来源于机构,本网站虽已严格审核,但也不能完全确保所描述信息的有效性,在确定入住之前您需要:
1、电话确认是否还有床位?价格具体多少?押金及其他一次性收费为多少?是否可退?
2、说明老人实际情况,确认老人是否符合机构的接收标准,机构能够提供哪些服务?
3、实地去参观机构,查看机构实际情况是否与本页面描述相符。
4、仔细阅读入住须知:
(1)凡入住本院的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2)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
(3)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自查自报,自负责任,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4)入住本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5)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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